各年级: 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河南省学生资助项目管理办法》(豫教财〔2023〕171号)《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8号)等文件精神和省资助中心通知,现就做好我院2026年应征入伍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1.在校生服兵役; 2.毕业生服兵役; 3.直招军士(原士官); 4.退役复学学生; 5.退役入学学生。 下列学生不享受以上国家资助: 1.在校期间已通过其他方式免除全部学费的学生。 2.定向生(定向培养军士除外)、委培生和国防生。 3.其他不属于服义务兵役或招收军士(原士官)到部队入伍的学生。 二、资助方式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适用于: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直招军士。 学费减免适用于:退役复学(入学)的在校生。 兵役助学金适用于:退役复学(入学)的在校生。如有补报,本次只允许补报2026年春季学期的助学金。 三、资助原则及标准 原则:在哪个学习阶段应征入伍,就对哪个阶段进行学费补偿或者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1.学费补偿、代偿和学费减免仅包含学费,资助标准为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超出最高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年限:入伍前已完成规定的修业年限。 学费减免年限:退役复学后接续完成规定的剩余修业年限。 2.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相应学期已享受普通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的学生不再享受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 四、办理流程 1.在校生、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直招军士申请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1)登录全国征兵网,在线填写《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附件1),正反打印,一式2份,本人手写签名,盖入伍所在地征兵办公室公章; (2)入伍通知书复印件1份; (3)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 (4)本人工商银行卡(一类卡)复印件1份(标注学号、姓名、开户行支行名称)和手机银行登录后“一类卡”截图(教程见附件7)。 (5)国家助学贷款一次性还款计划书(贷款未结清的同学填写并提交)(附件3)。 2.退役复学(入学)学生申请学费减免 (1)登录全国征兵网,在线填写《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附件2)打印一式2份,盖退役安置地征兵办公室公章; (2)入伍通知书复印件1份; (3)退出现役证书复印件1份; (4)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 (5)本人工商银行卡(一类卡)复印件1份(标注学号、姓名、开户行支行名称)和手机银行登录后“一类卡”截图(教程见附件7)。 3.退役复学(入学)学生申请助学金 (1)提交《2026—2027学年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4) (2)入伍通知书复印件1份; (3)退出现役证书复印件1份; (4)身份证面复印件1份。 (5)本人工商银行卡(一类卡)复印件1份(标注学号、姓名、开户行支行名称)。 五、注意事项 1.所有申请国家教育资助服兵役学生(申请办理兵役助学金除外)均需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s://www.gfbzb.gov.cn),按要求在线填写、打印表格;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生只能选择其中一项,据高执行。 2.以上材料须同时提供电子版扫描件(以“学号+姓名”命名),首次申请者还需填写《郑州航院服兵役学生资助信息明白卡》(附件5)。 3.申请材料需学生本人签字,以便确认信息真实性。 4.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在校生应征入伍后,国家助学贷款停止发放;发放补偿资金时应当首先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 关于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利息,2022-2025年产生的利息因国家免息应免于计算,如补报其他年度的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利息应为100的整数倍向上取整。 5.各年级要严格排查并通知到每位相关学生,将各类服兵役学生情况统计完备后填写相应表格(附件6)。 6.请各年级于9月28日前以年级为单位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306140881@qq.com,纸质版送至06B203办公室,逾期报送材料的随次年申请学生的材料补报。 如遇上级部门资助政策调整,我校将按照最新文件执行。 附件: 1.《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样表) 2.《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样表) 3.《国家助学贷款一次性还款计划书》 4.《2025—2026学年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 5.(学号+姓名)—郑州航院服兵役学生资助信息明白卡 6.服兵役国家资助情况明细表(5张表) 7.银行账户是否为Ⅰ类卡查询教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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